《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財政部發(fā)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15]42號)下發(fā)后, 我市于2015年5月掛牌成立“平頂山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管理中心”負責推廣ppp項目的政策研究、項目儲備、項目評估、信息管理、宣傳培訓等職責工作。同時設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辦公室領導小組,研究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協(xié)調、服務、指導PPP項目單位規(guī)范運作等。
在開展推廣PPP模式工作過程中,我市主要采取五項措施。一是籌措資金3000萬元,為前期工作提供技術和資金的支持。二是完善工作機制,建立聯(lián)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lián)席會議,推薦符合申報條件的新項目。三是依據(jù)《關于規(guī)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運行的通知》(財金[2015]166號)的相關規(guī)定,加強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建設,管理和發(fā)布PPP項目信息。四是建立PPP項目退出機制。五是研究設立平頂山市新型城鎮(zhèn)化發(fā)展基金,撬動金融資金共同投入到平頂山市主導或引導的重點基礎設施、重大公共服務設施等領域。
截止2016年5月底,平頂山市進入省意向庫的ppp項目共32個,進入備選庫項目11個,進入推介庫的項目7個,進入執(zhí)行庫的項目1個。進入執(zhí)行庫的市區(qū)污水處理廠項目成為典型項目在河南日報推介。我市邀請財政部專家進行《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兩個論證的PPP項目共計14個。
下步我市重點做好四項工作,落實推廣PPP模式相關政策要求。一是依據(jù)《關于進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有關工作的通知》(財金[2016]32號)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協(xié)調溝通,扎實做好PPP項目前期工作;建立完善合理的投資回報機制,著力提高PPP項目融資效率;強化監(jiān)督管理,加強PPP項目信息公開。二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的相關規(guī)定,將符合國家政策的PPP項目列入中長期預算;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對PPP項目依法合規(guī)進行政府采購。三是嚴格按照《PPP物有所值評價指引(試行)》(財金[2015]167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財金[2015]21號)進行《物有所值和財政承受能力》兩個報告的論證工作。依據(jù)《關于印發(f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財金[2014]113號)的要求,對實施方案進行物有所值和財政承受能力驗證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1號—基本建設財務規(guī)則》要求,對PPP項目進行績效評價等工作。四是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聯(lián)席會議制度,明確各職能單位職責,依法合規(guī)加快審批步伐,縮短項目前期審批時間,共同推動PPP健康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