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有償還能力卻欠債不還,一邊是案件勝訴卻久久拿不到錢。對付“老賴”,不用狠招是不行的。5月23日,鄭州二七區人民法院在“向執行難宣戰”動員誓師大會上,集中拘留了8名“老賴”。
李先生和于女士等人合伙開了一家美容店,后來散伙。根據當時簽訂的協議,于女士要在2013年7月1日前向李先生支付32萬余元。
李先生遲遲拿不到錢,將于女士告上法庭。2014年,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協議真實有效。但判決書下來后,執行遇到了困難。
今年5月13日,在于女士有償還能力而拒不履行判決的情況下,法院將其拘留。昨天,經過反復溝通,李先生和于女士達成協議,先一次性向李先生支付3萬元,之后按月支付剩余款項。基于此,法院宣布對其提前解除拘留。
在5月23日的“向執行難宣戰”動員誓師大會上,法院發放了近900萬元執行款,集中拘留了8名“老賴”,邀請100多名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到場旁聽。
“4月20日以來,該院執行局開展4次夜間集中執行活動,目前司法拘留被執行人29人,發放執行款5000多萬元。”二七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政委王愛平說,不要覺得久拖不還法院也沒辦法,對于這些有執行能力的被執行人,除拘留外,還要查清資產情況,使用拍賣等方式使其履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