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駐馬店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王冠華等14名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涉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住建局、市豫資投資發展公司等。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 關于王冠華等14名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開發區、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市人民政府決定:
王冠華同志任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劉收同志任駐馬店市民政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陳金利同志任駐馬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嚴冬同志任駐馬店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綜合執法局)總工程師(試用期一年);
劉長運同志任駐馬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產業聚集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楊四清同志任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校長,免去其河南省汝南幼兒師范學校校長職務;
賈忠偉、趙汝亮同志任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副校長,免去賈忠偉、趙汝亮同志的河南省汝南幼兒師范學校副校長職務;
劉紅偉同志任駐馬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免去其駐馬店市交通運輸執法處(市交通運輸局執法支隊)處長職務;
陳迎新同志任駐馬店市投資評審中心主任,免去其駐馬店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主任(副處級)職務;
鄭權同志任駐馬店市公務接待服務中心副主任,免去其駐馬店市接待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喬鵬同志任駐馬店市豫資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免去李如響同志的駐馬店市公安局犯罪偵查支隊刑事技術研究所所長(副處級)職務;
免去蔣亞偉同志的駐馬店市豫資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副總經理職務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