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遼寧銀保監局發布罰單顯示,因存在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錦州聚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沈西分公司(以下簡稱“錦州聚鑫保險代理沈西分公司”)合計被罰16萬元。
罰單顯示,2019年1月-2019年7月期間,錦州聚鑫保險代理沈西分公司協助某財險公司朝陽中心支公司將其無保險代理資質4S店和綜修廠車險業務,虛掛為錦州聚鑫保險代理沈西分公司代理業務進行結算,涉及保費325.57萬元、保單件數2394件。錦州聚鑫保險代理沈西分公司收取上述業務手續費50.7萬元,扣除費用后將剩余資金44.12萬元返還至該財險公司朝陽中心支公司。
最終,錦州聚鑫保險代理沈西分公司被罰12萬元,相關責任人穆嵐被警告并處罰4萬元。(記者 陳婷婷 周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