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設立規模以上企業獎勵。
2016年市級財政年初預算安排資金63萬元,對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電力、煤炭企業除外)銷售產值增長20%以上,產銷率不低于95%,并且銷售稅金同步增長的予以獎勵。在上年同期基數的基礎上,2015年銷售產值增幅在20%-25%的,獎勵5萬元;增幅在25%-30%的,獎勵8萬元;增幅在30%以上的獎勵10萬元。
二是注重小微企業培育。
通過專項扶持和中小企業服務平臺的服務支持,扶持小微企業做大做強,使其發展壯大進入規模以上企業。2016年市級財政年初預算安排資金63萬元,對新建投產并當年納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以及由規模以下首次升為規模以上、當期產值增幅達到20%的工業企業,由市財政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是扶持商貿企業發展壯大。
2016年市級財政年初預算安排資金235萬元,加快培育限上商貿企業,對銷售額增速在25%以上,總量排名分別位于全市前10位的批發業及零售業限額以上企業,且銷售稅金同步增長的,每戶給予10萬元獎勵;對營業額增速在25%以上,總量排名分別位于全市前10位的餐飲業及住宿業限額以上企業,且營業稅金同步增長的,每戶給予5萬元獎勵;同時,積極扶持限額以下重點商貿企業,對新達到限額以上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