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身份不明和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患者的急救保障問題,2015年10月,黃岡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黃岡市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在我市建立起疾病應急救助制度。該制度著眼于困難群體的基本醫療保障,規定救助對象是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通過財政投入和社會捐助等多渠道籌集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對緊急救治所發生的費用進行補助。
2016年4月,全市各級醫療機構共申請2015年度疾病應急救助人數102人,疾病應急救助費用126.25萬元,經多家部門審查并剔除不符合規定的救助對象或有其他資金正常支付渠道的對象,最終確定50名患者符合疾病應急救助條件,救助金額共計71.76萬元。
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是完善全民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讓貧困患者在突發急危重病時能夠放心接受治療,同時也緩解了醫療機構的急救欠費壓力。該制度建立后,黃岡市取得了醫療救助機制的階段性成效,“救急難”和“兜底”作用初步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