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扶貧資金不足問題,鳳翔縣財政局按照脫貧攻堅戰略要求,制定出臺《鳳翔縣扶貧資金籌集辦法》,拓寬扶貧資金籌集渠道,確保政府扶貧投入力度與扶貧攻堅任務相適應。
一是縣財政每年按照不低于地方一般預算收入2%的比例安排專項扶貧資金,并確保每年增長不低于20%。二是2016、2017年每年從部門預算的公用經費中籌集5%-10%,用于扶貧工作。三是2016、2017年每年從土地出讓純收益和其他非稅收入中按照10%的比例籌集扶貧資金。四是盤活各類財政性資金。根據中省有關精神,從各單位2015年以前結余的資金中按照10%的比例籌集扶貧資金,盤活的其他財政性存量資金優先用于扶貧。五是加大資產資源處置和債權清收力度。2016、2017年,把資產資源處置收入和有關部門從農村基金會貸款、政府購買的“三月風公司”和供銷系統的債權中清收的收入主要用于扶貧。六是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對上級安排的各項涉農資金、惠民政策、項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地向貧困村、貧困人口傾斜。七是靈通信息,搶抓機遇,精準包裝項目,加大向上爭取項目資金力度,用足用活上級的扶貧政策、項目和資金,大力爭取扶貧貸款和政策性融資。八是鼓勵支持民營企業和個人參與扶貧開發,發揮“10.17”國家扶貧日社會動員作用,組織開展社會捐贈和公益募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