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認真落實“兩個責任”,切實加強對評審的廉政風險防控,東湖區財政局在政府投資項目財政評審中進一步加強評審實施全過程的“痕跡”管理,在易產生評審風險的相關環節加強防范和控制,降低評審風險,提高評審質量。
加強評審現場控制。 一是廣泛進行審前調查,搜集完整真實的資料,完善資料交接手續、明確落實相關責任;二是合理配備評審人員,根據項目性質、內容、特點,合理確定評審成員和中介咨詢機構,做到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合力協作;三是控制工程實測質量,利用先進設備和手段對工程進行核實,力求審深審透,并做好各項記錄,相關方簽字認可,留下評審“痕跡”,控制評審風險。
完善評審證據底稿。 一是運用評審技術方法進行評審取證,求真、求實、求全,全面記錄評審實施過程和結果,反映評審“痕跡”;二是嚴謹編制工作底稿,做到分類匯總、充分詳實,為形成評審結論提供有力依據;三是嚴格出具評審報告,實現評審目標,發揮評審監督作用,促進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有效率、投資有效益,評審有效果。
落實三級復核制度。 一是中介咨詢機構出具項目預算審核報告,報送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二是評審中心在征求被評審單位意見后并修改審核報告,提出合理意見,出具結論性財政評審報告;三是局領導對評審項目的質量最后把關,做到重大事項變更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