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化“存量”為“增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榮成市加大部門結轉結余資金統籌力度,將部門2013年結轉結余資金和2014-2015年部分不予使用的資金收回市級統籌,累計收回25個部門存量資金3750萬元。
一是嚴格把關抓好存量資金回收。按照“逐筆核實、劃分類別、分類管理、依規處理”原則,全面排查分析部門2013-2015年度部門結余結轉資金,結轉兩年及以上的資金全部收回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結轉不足兩年的資金加快執行進度,不需按原用途使用或項目完成形成的凈結余,及時收回本級財政。
二是強化預算編制源頭約束。對部門需繼續安排的2013年項目資金,及時編制以前年度未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作為2016年新設預算項目申報安排;對部門需繼續使用的2014-2015年結轉結余資金,詳細編制結轉結余資金支出預算表,納入2016年預算管理,年度預算執行中部門必須嚴格按照預算中確定的項目安排使用資金,從源頭上控制結余結轉資金規模,逐步消除存量。
三是建立存量資金與預算安排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將部門結轉結余資金規模作為預算編制的重要依據,對整體支出進度慢、存量資金規模較大的部門,原則上不再安排項目資金增量。對財政撥款結轉占當年財政撥款預算超過10%的部門,按一定比例相應核減其2016年公用經費或項目支出規模,從而嚴控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