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初,河南省通許縣公安局馮莊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獲知線索,通許縣豎崗鎮轄區內有人大量銷售二手電動車,這些二手電動車可能是贓車。在豎崗派出所的的大力配合下,民警經過初步摸排,發現這些二手電動車多是七八成新,車主都說是從暫住在洼張村的王某手中購得,均為二手車,價格遠低于市場價格。根據摸排到的線索,民警判斷這些車輛極大可能為被盜竊車輛。
為確定這些二手電動車的真實身份,辦案民警以日常的車輛盤查為由,對車輛進行登記。經調查,民警確定該類車輛均為被盜竊車輛。經進一步調查走訪,民警得知王某多次前往鄭州市區盜竊電動車,隨后以暫住地為據點伙同情婦曹某進行銷售。由于嫌疑人居無定所,給抓捕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為避免打草驚蛇,民警決定在嫌疑人暫住的住所附近蹲點守候,伺機抓捕。
經過多天的蹲點守候,10月10日中午,王某和曹某終于潛回暫住地,守候民警果斷出擊,抓獲了兩名嫌疑人。
經審訊查明,一年前河南尉氏縣男子王某在鄭州和收廢品的曹某相識后,兩人就合伙盜銷電動車,王某盜竊,曹某銷售,合作甚為“愉快”,且日久生情,很快發展為情人關系。后來,為擴大“銷售”市場,兩人便暫住在通許縣豎崗鎮洼張村,在鄭州市區盜竊電動車,隨后運到暫住地點銷售給周邊村莊的村民,形成了在鄭州盜竊、在通許銷售的固定模式,截止案發前已先后盜銷電動車50余輛。
據介紹,11月14日,王某因涉嫌盜竊,曹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均被執行逮捕。通許縣民警破案后不忘追贓,經過宣傳動員,已成功追繳回被盜電動車43輛。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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