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單行
楊鑫是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的一名民警,根據他隨身攜帶的執法記錄儀拍攝的視頻顯示:12日12時25分,一輛黑色奧迪車沿著安達街逆向行駛,在被楊鑫攔截后,駕車男子停了車,在車內用手反復指著民警,隨后還下車對民警進行了辱罵。
楊鑫介紹,事發時間段安達街是由南向北方向單向通行的,即使是逆向公交車道也禁止小型客車通行,因此他對這輛車進行了攔截。
襲警
“我跟他交流的過程中,他整個精神狀態特別亢奮,手一直在比劃,拒絕出示任何證件,而且這臺車的牌照也存在疑點。”楊鑫回憶,在多次要求其出示駕駛證接受檢查未果后,該男子氣勢洶洶地下車,兩次揮拳擊打楊鑫面部,“當時我特別生氣,但我很理智,無論語言還是動作都是很克制的。”
在打人之后,男子返回車中,楊鑫請求指揮中心派警支援,這時男子突然發動車輛,將楊鑫撞倒在發動機蓋上,并向前繼續推進數米。為了制止其逃跑行為,楊鑫用警用甩棍將奧迪車的風擋玻璃擊碎,男子的逃跑行為被迫中止。
無證駕駛
據楊鑫介紹,風擋玻璃破碎后,男子駕駛視線受阻,最終車子被逼停,男子被隨后趕到現場的其他交警和派出所民警控制。
根據調查,駕車男子姓張,48歲,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其行為屬于無證駕駛。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工作人員介紹,根據規定,無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將會被罰款2000元,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套牌、報廢車
通過查詢得知,這輛奧迪轎車使用的牌照,實際上屬于一輛已經報廢的白色捷達車。按照規定,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行為,將被處以5000元罰款。
而繼續查詢,交警發現奧迪車本身也屬于被強制報廢的車輛。駕駛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行為將被處2000元罰款。
涉嫌毒駕
在車輛被逼停后,派出所民警在對車輛進行搜查中發現,在該車的后排座位下方藏有吸食毒品使用的工具,并在方向盤下方的儲物格內發現類似冰毒、麻古的可疑物。目前,這些可疑物已經送往技術部門鑒定其成分。
同時,民警對張某某進行了吸毒的相關檢測,結果顯示為陽性。“這雖不能直接證明事發時張某某剛剛吸毒,但至少表明他在近期存在吸毒行為。”辦案民警表示,根據調查,張某某2014年因吸毒被公安機關查處,目前尚處在被社區管控的階段。
現在,嫌疑人張某某已經因涉嫌妨害公務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
釋疑
擊碎玻璃防逃逸符合規定
從視頻中可以看到,楊鑫始終沒有過激的動作和語言。他表示,之所以用警棍敲碎風擋玻璃,是因為對方做出了可能駕車逃逸的動作。
“我不能讓他就這么逆行逃逸,萬一傷到路人怎么辦?所以當時的想法就是阻止他逃離現場。”楊警官表示,他起初只是為了震懾對方,直到對方將自己撞倒在發動機蓋上實施逃跑行為時,他才用力將風擋玻璃擊碎。
這一行為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呢?
13日下午,新文化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駕駛員被執勤民警攔截時,有義務配合工作,無論是否存在違法行為,都必須按要求出示駕駛證和行車證配合檢查。
“根據相關規定,對于拒絕配合調查并企圖逃跑、甚至駕車撞擊執法人員的駕駛員,可以采取措施制止其行為。楊鑫警官利用配發的警用裝備將車輛風擋玻璃擊碎、阻止其逃跑的行為,是合乎規定的。”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副大隊長錢忠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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