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今年發生較大事故43起
其中危險化學品事故5起,死亡14人
11月13日召開的山東省安全工作會議通報,2015年以來山東省共發生較大事故43起,死亡183人,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分別同比上升43.3%、64.9%。
通報稱,2015年山東省安全生產事故總起數和死亡總人數,總體呈現持續“雙下降”的趨勢。1-10月份,納入統計考核的7個行業領域,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2109起、死亡1048人,同比分別下降11.2%和9.8%。但是,安全生產較大及以上事故“易發多發”并在“高位波動”。
在2015年以來發生的較大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28起,死亡122人;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5人;漁業船舶事故1起,死亡3人;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事故1起,死亡8人;建筑業事故3起,死亡11人;危險化學品事故5起,死亡14人;工礦商貿其它事故4起,死亡20人。道路交通、建筑業、危險化學品領域各發生1起重大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
分地區來看,聊城市發生6起較大事故,濟南、青島、臨沂市各發生5起較大事故,東營市發生3起較大事故,淄博、煙臺、濰坊、濟寧、泰安、威海、日照、菏澤市各發生2起較大事故,萊蕪、德州、濱州市各發生1起較大事故。東營、煙臺、臨沂市各發生1起重大事故。
通報特別指出,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后,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全國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期間,山東省又接連發生了桓臺潤興化工科技公司“8·22”爆炸著火事故、利津山東濱源化學公司“8·31”爆燃事故、平邑山東天寶化工公司“10·21”爆炸事故和萊州山東盛大礦業“10·22”井下泥沙透出事故,損失大,影響也大,教訓十分深刻。對此,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向山東省發出警示通報。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國家安監總局工作組專程來山東省指導安全生產。
分析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原因,通報認為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首先是安全發展理念樹得不牢,安全與發展關系處理不夠好。有些地方招商引資、新上項目把關不嚴,安全生產源頭控制不力,安全風險較大。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一些地方和企業推動安全生產時考慮GDP、財政收入等過多,實施整頓關閉、執行停產措施態度不堅決、不徹底。
其次是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淡薄,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問題特別突出。不少高危企業經營者是跨行轉業經營,安全認知度和管理水平較低,專業人才短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有些企業尚未得到有效落實,非法違法行為大量存在。
三是安全監管科學實效程度亟待提高,安全生產執法不規范不嚴格不到位的問題比較突出。不少地方監管方式落后、裝備不足,缺乏信息化、智能化的科學監管手段;有些安全生產檢查不深入,執法不嚴格,沒有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有些行業和屬地監管責任不落實,基層安全監管力量嚴重不足,監管觸角難以全覆蓋。
最后是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個別地方和部門存有“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現象,沒有起到應有的警示教育作用。(記者 王佳聲)
作者:王佳聲 (來源: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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