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名60多歲的男子姚某在幾年里先后給河南一名40多歲的女子匯款20多萬元,后姚某手持50多張匯款回單,以索要借款為由,將該女子告到許昌市魏都區法院,要求其歸還借款。而該女子在案件審理中坦稱,自己是姚某包養的“二奶”,這20多萬元是姚某給她的生活費。近日,經法庭調解,姚某撤回了對李某的起訴。
姚某今年63歲,家住山東省棗莊市,女子李某今年44歲,家住河南省許昌市。2015年5月,姚某手持50多張匯款回單來到許昌市魏都區法院起訴,稱李某以做生意資金緊張為由向他借錢。從2011年2月13日至2014年11月30日,他陸續借給李某204600元,盡管李某沒有給他打借條,但他保留著每次給李某匯款的憑證。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李某辯稱,她的確在幾年內陸續收到姚某的匯款共計20多萬元,但這些錢不是借款,而是李某包養她的生活費。據李某說,她與姚某于2010年下半年相識并互生好感,很快發展為情人關系。姚某多次讓她和丈夫離婚,并承諾給她買房買車,每月再給她2萬元生活費。她也聽信了姚某的話,在2012年與丈夫離了婚,并期待姚某也能如承諾的那樣和妻子離婚與她再組家庭。因姚某遲遲沒和妻子離婚,她經常和姚某爭吵,直至鬧翻,現姚某以民間借貸為由起訴到法院,實在讓她傷心憤怒,請求法院駁回姚某的起訴。
在此案審理中,因姚某起訴李某借款缺乏確鑿證據,經法官調解,姚某最終撤回了對李某的起訴。(記者 胡斌 通訊員 蘆萍 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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