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11日電(記者王優玲)記者11日從中國商務部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區服務貿易協定銀行業服務議定書》在完成中巴雙方各自內部審批程序后,于2015年11月11日正式生效。
商務部相關司局負責人表示,議定書的生效將進一步提高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的自由化水平,為兩國企業提供更多融資便利,并為中巴經濟走廊等重大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保障。
該議定書是2015年4月2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對巴基斯坦進行國事訪問期間,由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和巴基斯坦商務部部長赫拉姆·達斯特吉爾·可汗代表兩國政府在伊斯蘭堡共同簽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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