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今年7月21日起,柳州市出臺《關于對車窗拋物、車輪帶泥、車輛滴撒漏不文明行為舉報獎勵的實施辦法(試行)》,舉報“車窗拋物”將給予100元每例獎勵,“車輪帶泥”、“車輛滴撒漏”按100至300元每例予以獎勵,被舉報人處以最少200元的罰款。
目前,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已收到680余條有效舉報線索,發放獎金逾5萬元,70多人主動接受處罰。
10月底,市民宋先生一次性提交了一百余條舉報視頻,經城管部門查證,其中有86條為有效信息,多為司乘人員向外拋丟煙頭、紙巾等廢棄物。近日,宋先生獲得了8600元的獎勵。
據城管執法人員介紹,宋先生領取獎金的“常客”,這些信息采集非其一人搜集完成。
“我們隊伍有6人,利用業余時間通過行車記錄、攝像機拍攝采集,在9月、10月采集了近200條線索,其中90多條為有效信息。”宋先生介紹,菜市場或衛生環境較差的道路為車窗拋物等不文明行為的多發區,他們會用攝像機定點拍攝。
宋先生還表示,拍攝不文明行為并非其謀生手段,只是想為城市管理做一點貢獻,即使沒有獎勵他們也會堅持下去。
對此,柳州市城管執法人員表示,實行有獎舉報不文明行為在于調動民眾共同管理、維護城市面貌的積極性,利用業余時間參與城市管理符合“我們的城市大家管”的理念。希望更多人參與,最終減少不文明行為的發生。
根據獎勵辦法,以套取獎金、牟利為目的,采取不正當方式編造違法實事舉報的不予獎勵。
雖然宋先生與朋友獲得了近萬元的獎勵,但其擔心會因舉報遭到報復,不愿向透露過多信息。對此,柳州市城管執法人員表示,對于舉報人的身份信息,城管部門將會嚴格保密。
據了解,舉報“車窗拋物”等不文明行為有獎措施并非柳州首創。為改變民眾陋習,提高國民素質,在江西、重慶、安徽、寧夏等多個省市(區)近年來先后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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