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06日訊
李克強:到2020年基本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6日上午在京開幕,主要議題是學習貫徹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圍繞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建言獻策。
李克強指出,我國仍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和社會主要矛盾沒有變。“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奪取這一勝利意味著,到2020年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將接近高收入國家水平,基本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這將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又一個里程碑。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不會自動實現,天上不會掉餡餅,我們面前的風險挑戰還很多,困難不可低估。必須牢牢扭住發展這個第一要務,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踏踏實實去干。“十三五”特別是頭兩年是調整結構、轉型升級的關鍵期和陣痛期。只要我們以決戰決勝的勇氣和智慧,持續深化改革開放破難前行,著力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就能保持經濟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平。
證監會:完善新股發行制度 重啟新股發行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6日表示,證監會完善新股發行制度,重啟新股發行。
證監會明確新股發行安排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6日表示,取消新股申購預先繳款制度,涉及交易所系統改造工作,證監會將結合交易所和中登公司進行系統技術改造,由于相關規則修訂和系統需要準備時間,證監會先按現行制度恢復前期暫緩的28家中已經繳款的10家公司,在刊登招股說明書前,需要履行會后事項,需要兩周準備時間,剩余18家公司將在年底前分批發行,證監會將合理安排審核進度。
證監會:一年內出現三次申購未繳款 半年內禁止打新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在11月6日的答記者問中表示,完善后的新股發行制度將建立申購約束機制,投資者在12個月內累計出現三次申購未繳款,6個月內不能再申購新股。投資者應該審慎參與新股申購,新股申購應當是自主表達意向,禁止代為申購。
證監會詳解新股改革取消申購預繳款制度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6日表示,此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取消新股申購預繳款制度的考慮為,堅持網上市值申購的同時,取消預繳款,可大幅減少投資者在打新時需要動用的資金數量。同時,詢價、定價、配售等環節基本保持不變。
鄧舸表示,本次新股發行改革后,新股發行的步驟包括第一,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或者直接定價;第二,網上投資者市值申購、網下投資者通過網下平臺申購,同時二者無需交款;第三,網上投資者通過搖號中簽、網下投資者按比例配售;第四,投資者按獲配數量繳納資金。
證監會:2000萬股以下可直接定價網上發行
證監會新聞相關負責人在完善新股發行制度答記者問時表示:本次新股發行制度完善對承銷制度作出有針對性安排,針對巨額資金打新問題,對新股發行流程進行調整,在網上按市值申購、網下有門檻的,在確定配售數量后再進行繳款,二是縮短發行周期,規定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2000萬股以下,無新老股轉讓的,可以以直接定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不進行網下詢價和配售。
證監會:對中信建投等3家暫停新開證券賬戶一個月
證監會日前對7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作出行政監管措施,7家機構包括3家券商,1家基金公司,3家基金公司子公司。其中,對銀河證券、申萬宏源、中信建投采取暫停新開證券賬戶1個月的監管措施;對深圳融通采取責令改正、暫停辦理特定資產管理計劃6個月的監管措施,對富安達基金、銀河資本資產管理、北京千石創富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辦理特定資管計劃3個月的監管措施。
證監會:場外配資清理工作基本完成,清理5754個場外配資賬戶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1月6日表示:證監會之前發布了加強證券公司信息系統外部介入通知,和清理整頓場外配資的意見,明確了對違法從事場外配資活動將嚴格查處。證監會以加強證券公司外部信息接入為切入點,截至目前,清理場外配資已基本完成,清了了5754個場外配置,52%以銷戶方式清理,其他均采用合法合規方式承接。
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聽證規則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6日表示,證監會發布證監會行政處罰聽證規則,自12月4日起實行,以保障證監會和派出機構公正執法、文明執法,聽證規則共27條,主要內容包括規則適用范圍;聽證處罰范圍,一是新增5類要求可以聽證的行政處罰,如吊銷期貨業務許可證、暫停期貨從業資格等,二是調整經濟制裁類聽證,三是新增聽證范圍例外條款;行政相對人權利,一是以獨立條文列舉行政相對人權利,新增行政相對人可申請查閱證據的權利,二是新增告知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聽證主持人,保障行政相對人行使權力;新增部分規則制度。
央行報告:繼續實施穩健貨幣政策 不能過度放水
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保持松緊適度,適時預調微調。既要防止結構調整過程中出現總需求的慣性下滑,同時又不能過度放水、妨礙市場的有效出清。
綜合運用數量、價格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加強和改善宏觀審慎管理,優化政策組合,保持適度流動性,實現貨幣信貸及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強化價格型調節和傳導機制,疏通貨幣政策向實體經濟的傳導渠道。
采取綜合措施維護金融穩定,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第三季度以來,中國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價格漲幅保持低位,外匯占款變化、美聯儲加息預期等不確定因素有所增多。
中國9月份批準2家RQFII機構
據證監會11月6日消息,中國9月份批準2家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機構。
央行發布中港基金跨境發行銷售資金管理操作指引
人民銀行、外匯局發布《內地與香港證券投資基金跨境發行銷售資金管理操作指引》。主要內容:國家外匯管理局僅對基金互認總額度進行監控,不對單家機構的額度、單只產品的額度進行審批;基金跨境發行募集資金可以人民幣或外匯形式進出;鼓勵跨境發行銷售以人民幣計價和跨境收付等。
央行:境外央行類機構進入外匯市場可參與全部掛牌交易品種的交易
據央行網站11月6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境外央行類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央行稱,境外央行類機構進入中國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方式包括詢價方式和撮合方式(撮合方式即為競價方式),可參與全部掛牌交易品種的交易,包括即期、遠期、掉期(外匯掉期和貨幣掉期)和期權等。具有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資格的金融機構都自動具有代理資格。境外央行類機構可同時選擇多家代理行,代理行數量不限。
銀監會就商業銀行流動性覆蓋率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見
據銀監會網站11月6日消息,為推動商業銀行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水平,增強市場約束的有效性,中國銀監會起草了《商業銀行流動性覆蓋率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7日。
中越聯合聲明:雙方同意共同管控好海上分歧
據人民網11月6日消息,中越兩國今日發表聯合聲明。11月5日至6日,習近平對越南進行國事訪問。訪問期間兩黨兩國領導人在友好坦誠的氣氛中,就進一步深化兩黨兩國關系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了重要共識。
雙方同意共同管控好海上分歧,全面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OC),推動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早日達成“南海行為準則”(COC),不采取使爭議復雜化、擴大化的行動,及時妥善處理出現的問題,維護中越關系大局以及南海和平穩定。
中越聯合聲明:努力實現雙邊2017年貿易額1000億美元
聲明稱,用好中越經貿合委會機制,積極研究續簽《中越經貿合作五年發展規劃》,加緊修訂《中越邊貿協定》,推動雙邊貿易平衡、穩定、可持續發展,努力實現2017年雙邊貿易額1000億美元目標。加強在《農產品貿易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框架下的合作,鼓勵雙方企業擴大農產品貿易合作,歡迎兩國有關部門和地方探討設立貿易促進機構。
中越聯合聲明:商簽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共同總體方案
聲明稱,加強兩國間發展對接,推動“一帶一路”倡議和“兩廊一圈”構想對接,加強在建材、輔助工業、裝備制造、電力、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產能合作。加緊成立工作組,積極商簽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共同總體方案,推進中國在越前江省龍江、海防市安陽兩個工業區的建設并積極吸引投資,督促和指導兩國企業實施好中資企業在越承包建設的鋼鐵、化肥等合作項目。
上交所與莫斯科交易所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上交所官方微博11月6日消息,上海證券交易所與莫斯科交易所舉辦“俄羅斯資本市場論壇”并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內容包括進一步了解雙方市場,增進定期、機制化的信息交流,加強業務聯系,提高監管標準等。
財政部印發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管理辦法
財政部11月6日發布通知,關于印發《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管理暫行辦法》。
通知稱,為進一步規范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務院關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等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