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在異鄉為異客,家境困難的張某借酒消愁還不夠,于是便上街鋸樹。
2015年3月至5月,上海楊浦區長陽路、周家嘴路、控江路、隆昌路等主干道的綠化樹無故被鋸。相關部門派人輪流值守,終于在5月18日凌晨,發現鋸樹的人是喝醉的張某。11月3日,澎湃新聞記者從楊浦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于日前審結該案,張某以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5月18日凌晨,綠化公司員工發現,張某在周家嘴路人行道上和隔離綠化帶內鋸斷多棵樹木的樹枝。公安機關接到綠化公司員工報警后,對張某住處展開檢查,在其家中床頭發現了一把鋼鋸。隨后,楊浦區人民檢察院以張某涉嫌犯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
澎湃新聞記者在庭審中了解到,張某原是一家知名商場的保安,喝醉酒后砍樹是為了發泄自己心中的不快。
張某當庭供認,從2015年3月底起,一直持續到5月份,自己破壞了主干道50多棵綠化樹,“我是晚班,一般做一休一,通常是在不上班的那天拿著鋸子去鋸樹的”。
對于綠化公司員工的證人證言、鑒定意見書等證據,張某均無異議。面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張某認為自己只是鋸斷了樹的分支,并沒有鋸斷樹的主干,應減輕刑事責任。張某家境比較困難,長期一個人在外居住,常常借酒消愁,但也難以消解心中的抑郁之情,于是拿著家中的鋼鋸跑到路上鋸樹,以發泄心中的不滿。
經審理,楊浦區人民法院認為,張某任意毀壞公共財物,情節嚴重,已經構成了尋釁滋事罪??紤]到張某當庭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法院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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