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撰文 信息時報記者 衛靜雯 張玉琴
本版攝影 信息時報記者 梁鉅聰
近日,《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保護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出文化旅游區內禁止在戶外吊掛、晾曬有礙市容觀瞻的物品。規定一出,引發了廣大街坊的熱議,究竟衣物是否屬于“有礙市容觀瞻的物品”。連日來,記者在旅游區內走訪,發現幾條主要路段均有市民在戶外晾曬衣服的現象,而在內街內巷,這種情況更為普遍。有街坊就表示,因為條件所限,很多家庭需要在戶外晾曬衣服,《辦法》最好能說明哪些物品“有礙市容”,尤其是衣物中應將正常衣服和內衣內褲分開,前者可在戶外晾曬。
走訪
主要路段 街坊陽臺上晾曬衣服
日前,記者走訪了教育路、中山五路、文明路、文德路、惠福東路以及北京路,發現這幾條主要路段上,均有戶外晾曬衣服的現象。
在文明路的一排騎樓里,不少居民都將衣服晾曬在陽臺走廊上。而在靠近北京路一棟有4層樓高的騎樓,一樓全是商鋪,2、3、4樓則為住宅,由于沿街一側均是陽臺走廊,居民平常也是將衣服晾曬在這里。
另外,在文德路公交站旁邊,其中一棟樓梯樓的居民也會將衣物晾曬在陽臺走廊上,行人只要抬頭就能看見。北京路的廣州老字號一條街上,一些居民還在窗外搭起架子,將衣服掛在外面晾曬,十分顯眼。
內街內巷 沿街可見內衣褲晾曬
記者還走訪了旅游區范圍內的一些內街內巷,居民在戶外晾曬衣服的情況比較普遍,不少居住在一樓的街坊還會將衣物掛在門外晾曬。
北京路昌興街長100余米,寬約3、5米,走在這條街上,隨處都可見到街坊晾曬的衣物,有的街坊還在大樓的兩條水管間掛上一條鐵鏈晾曬衣服,或在橫穿兩邊居民樓的電線上晾曬。
同樣的情況在龍藏街、惠新東街也有出現。巷子里除了有居民晾曬衣服、內衣內褲外,還有一些發廊將毛巾掛在門口附近晾曬。住在龍藏街的一名阿姨稱,房子只有20多平方米,除了狹小的陽臺可以晾曬衣物外,就沒有其他地方可以掛衣服了。
街坊觀點
“衣物是否屬于有礙市容觀瞻的物品?我認為辦法應該細化,可將正常衣服和內衣內褲分開對待,正常衣服可以照常戶外晾曬,內衣褲因為不太雅觀,不用禁止都不好意思掛出來。
——北京路街坊李先生”
騎樓是城市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但如果沒有了戶外晾曬衣服等充滿生活氣息的景觀,僅剩下漂亮的外殼,這便失去了原本的意義,體現不出這座城市的人文。
——90后的梁先生
回應
晾正常衣物問題不大
北京路文化核心區管委會:
晾正常衣物問題不大
昨日,北京路文化核心區管委會一名曾姓負責人表示,《辦法》出臺的初衷是為了進一步加強文化核心區的精細化管理,并非要影響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因此,《辦法》提出的“有礙市容觀瞻的物品”,對居民晾曬正常生活衣物來說,問題不大,只要是不影響公共環境就行。內衣內褲也可以晾曬嗎?對此問題,對方并沒有直接回答,只稱不要是太奇怪的物品就好了。
《辦法》實施后,城管部門發現了有違反規定的情況將如何處理?是否會直接沒收相關物品?該負責人就表示,城管部門主要以勸說為主,并不會直接沒收物品或罰款等。
相關規定
文化旅游區內禁止擅自在建筑物的頂部、陽臺外、窗外和櫥窗內吊掛、晾曬和擺放有礙市容觀瞻的物品;在護欄、路牌、電線桿、路燈桿等設施上吊掛、晾曬物品。
——正在征求意見的
《廣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區保護管理辦法》
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設施擅自張貼、設置橫額等宣傳品,或者吊掛、晾曬和堆放影響市容的物品等違反市容管理相關規定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可行使行政處罰權。
——《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行細則》
他山之石
北京 主要街道禁晾曬衣物
《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在征求意見時曾提出:“陽臺外和窗外不得吊掛、晾曬和擺放物品”。但在征求意見時,許多市民提出,由于目前的實際生活水平和居住條件的限制,該規定過于嚴格,執行困難。建議將范圍限制在對市容有影響的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地區,對于其他地段的吊掛晾曬問題應逐步正面加以引導。
最后,該條例在正式通過時,相關條款修改為:“主要街道兩側和重點地區的建筑物陽臺外和窗外不得吊掛、晾曬和擺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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