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部向組織報告婚宴將辦20桌,實際卻辦30桌,借機大肆收受禮金,受到嚴肅查處。省紀委昨日剖析此案例后,提醒廣大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不能“拿了護身符后肆意妄為”。
昨日,省紀委通過其官方網站推出“每周一案——哪些紅線不能踩?”第二期。本期講述,去年2月,某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葉某向區紀委、街道辦事處書面報告自己準備為女兒舉辦婚宴,計劃20桌。但實際舉辦時,共擺宴席30桌,除親戚、朋友外,還有部分村干部等13名管理對象參加。葉某共收到197人所送禮金70400元,其中收受管理對象所送禮金6300元。
當地紀檢監察機關根據《黨紀處分條例》第81條規定,給予了葉某相應的黨紀處分,同時對收受管理服務對象13人所送禮金人民幣6300元予以收繳,上交財政。
省紀委剖析此案后指出,從中央到地方都三令五申嚴禁黨員干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但仍有不少黨員雖然按規定上報了相關事宜,但在具體操作中卻“變形走樣”,以為“走了程序”就拿到了“護身符”,可以肆意妄為,其實質就是漠視規定,心存僥幸,欺騙組織,最終受到應有的黨紀處分。
省紀委強調,廣大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一定要守紀律、講規矩。優良的黨風政風要求每一名黨員干部從日常小事做起,始終按照法紀規定衡量自身言行,維護好共產黨人的良好形象。 (記者 楊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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