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行旗下金融時報29日消息,日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統計局發布了關于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
根據通知,采用復合分類方法對金融業企業進行分類,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將金融業企業分為貨幣金融服務、資本市場服務、保險業、其他金融業四大類。其次,將貨幣金融服務分為貨幣銀行服務和非貨幣銀行服務兩類,將其他金融業分為金融信托與管理服務、控制公司服務和其他未包括的金融業三類。
按經濟性質將貨幣銀行服務類金融業企業劃為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將非貨幣銀行服務類金融業企業分為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及典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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