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投標(響應)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縮短供應商辦理“政采貸”時限……近日,內江市財政局印發《內江市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七項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全力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進一步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助力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加快采購預算執行。《措施》要求采購人要壓縮內部辦理時限,加快采購執行進度,對預算有保障的采購項目,積極支持提前采購。采購人已完成采購需求審查和計劃備案等具備條件的政府采購項目,應于7月底前開展采購。
嚴格落實支持中小企業政府采購政策。采購人應當在嚴格執行和落實財政部、財政廳關于政府采購預算編制、預留份額、價格優惠等采購要求的同時,對于非面向中小企業的貨物和服務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比例執行15%-20%,原則上執行上限標準。
進一步降低供應商采購交易成本。《措施》明確,免費提供電子采購文件。對中小企業全面取消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嚴禁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
強化采購資金支付管理。采購人在嚴格執行《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關于按時足額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相關規定的同時,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20%。采購人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的,應當自交付之日起縮短至20日內支付款項。嚴禁違規拖欠政府采購合同款項,進一步緩解供應商資金壓力。
助力中小企業信用融資。采購人要進一步縮短供應商辦理“政采貸”時限。采購文件中應當載明“政采貸”信用融資渠道。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優化產品服務、優惠貸款利率、簡化審貸程序、提高審貸額度和縮短審貸周期,建立健全“政采貸”風險控制機制,助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貴、融資難、資金不足的困難。
清理隱形壁壘。《措施》明確,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未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不得設置門檻排斥或變相排斥中小企業參與競爭。在采購文件編制中不得設置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障礙等不合理條件排斥或變相排斥中小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責任。《措施》要求采購人要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落實預算采購份額的預留、評審價格優惠執行上限標準等政策措施。主管預算單位、審計部門、財政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政策落實不到位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來源:內江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