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招商引資激勵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政發〔2016〕28號)有關規定,經自治區招商引資績效考評小組會議審議并經自治區投資促進委員會審定,確定給予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貴港市、梧州市、賀州市等6個招商引資工作成績突出的市2016年度招商引資表彰獎勵。
近日,自治區財政及時撥付6個招商引資工作成績突出的市2016年度招商引資獎勵資金2100萬元,其中:南寧市600萬元、柳州市500萬元、桂林市400萬元、貴港市300萬元、梧州市200萬元、賀州市100萬元。自治區財政支持招商引資獎勵經費的及時到位,對建立適應經濟新常態、科學有效的招商引資激勵機制起到了積極的保障作用,也將有力地推動我區招商引資工作再上新臺階。
為了充分調動區內外一切積極因素,促進外來投資擴量提質,更好地發揮投資對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2016年6月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印發廣西招商引資激勵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政發〔2016〕28號),文件提出按照分級考核、屬地管理的原則,自治區人民政府對設區市政府招商引資情況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激勵,對招商引資成效顯著的市給予一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