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按照中央和省關于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廣東省財政廳完善管理機制,優化政策環境,加強宣傳指導,提升服務水平,在公共服務領域扎實推進PPP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建立健全PPP制度框架,協同管理機制不斷完善。出臺《廣東省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PPP模式的適用領域、運作方式、項目管理、回報機制、風險防范和保障措施,作為推廣運用PPP模式的重要政策依據。印發實施《關于加強我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管理的通知》、《關于做好省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推廣工作的通知》等,進一步明確項目管理各環節職責分工和相關責任主體,建立協同管理工作機制,實現PPP項目管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地市也建立并完善了PPP工作機制。廣州、珠海、佛山等13市在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基礎上,制定了本市PPP實施意見、實施方案或操作指南等區域指導性文件,珠海、汕頭等6市成立了市級PPP工作領導小組,20個地市(不含深圳)中,19個市建立了財政部門牽頭,其他部門協同管理的工作機制。
二、多舉措推廣PPP模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通過舉辦項目推介會、宣傳典型成功案例、加強業務指導等方式,加大PPP模式推廣力度。一是舉辦項目推介會。舉辦“廣東省PPP項目推介會”,共推出122個項目,涵蓋6大領域,總投資額達2814億元;舉辦“廣東省‘十三五’重大項目暨2016年面向民間投資項目推介會”,將一批包括PPP項目在內的重大投資項目面向社會進行推介。二是加強業務指導。舉辦全省財政PPP管理專題培訓班,向市縣財政部門和省直有關部門講解PPP管理政策要求、操作實務及案例模式。并建立信息通達和對口聯絡機制,運用移動通訊工具實時在線答疑,不斷提高各級有關部門的PPP業務管理能力。三是發揮示范項目帶動作用。2016年,汕頭市6座污水處理廠等18個項目入選財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項目。其中,茂名市引羅供水工程項目被財政部作為PPP典型案例推廣,廣東省韓江高陂水利樞紐工程項目同時入選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和廣東省政府確定的第一批引進社會資本參與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試點項目。
三、建設全省PPP項目庫,項目運作更加規范。依托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建立全省PPP項目庫,對全省PPP項目實行分類管理。對于國家和省的重點項目,重點關注項目簽約和規范實施情況;對于儲備項目,重點關注項目資本對接和簽約率情況,并比照示范項目的標準,進一步補充完善項目材料,按照“成熟一項、上報一項”的原則篩選申報示范項目;對于新發起的項目,鼓勵引導項目發起單位開展評估論證等前期準備工作,盡快理順各方關系,識別符合PPP相關條件后立即納入項目庫管理。印發實施《廣東省PPP項目庫審核規程(試行)》,對項目庫審核職責分工、標準、流程、結果應用等作出細化規定,規范PPP項目庫項目管理。嚴把項目入庫審核關。對PPP項目庫實施“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對因實際情況變化不適合采用PPP模式的或不符合PPP要求的項目,及時作退庫處理。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納入省PPP項目庫管理的項目合計147個,總投資額2293億元。
四、加大督查力度,項目穩步落地實施。制訂《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政策督查方案》,建立PPP項目進展通報機制,督促各地加快推進項目落地。一是由省財政廳對接市縣財政部門,實施全面督導,明確項目管理工作要求,加快運用平臺系統,建立定期報送機制,通過市縣財政部門跟蹤當地項目的實施進展情況。二是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對接市縣行業主管部門,實施分領域督導,按項目所屬領域和主管部門落實分工,明確任務要求,定期信息溝通交流。三是開展實地調研和督導。省財政廳聯合省有關部門,對財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項目和省重點項目尚未落地的所有地市項目進展情況進行督查。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不含深圳)PPP項目落地率47.8%,入選財政部22個示范項目已簽約落地17個,落地率達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