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馬鞍山含山縣印發《鎮級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自2017年起,實行“劃分收支范圍、核定收支基數、確定轉移支付、實行超收分成、完善激勵機制”的新一輪鎮級財政管理體制。新體制堅持讓利于鎮,保證鎮級既得利益不變,提升鎮級財政基本保障能力。調動鎮級當家理財積極性。
一是實行屬地管理,解決“盤子”不大問題。將原歸屬縣本級的部分重點企業收入按屬地下劃至鎮,將含城區域內建安增值稅下劃至環峰鎮,對鎮級范圍內建安房地產行業稅收按項目所在地統計,著力做大鎮級財政“蛋糕”。
二是立足保障基本,解決發展不均衡問題。在保證鎮級近年來發展成果的同時,對鎮級收入中稅收成本等影響因素予以合理安排,保證鎮級財政既有財力不因改革而減少。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要求,進一步完善鎮級收支范圍,理順縣鎮財政收支關系,適當提高支出標準,提高鎮級財政保障基本水平;安排一般和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支持鎮級各項重點公共事務性支出,促進全縣各鎮(區)協調發展。
三是建立激勵機制,解決動力不足問題。繼續實行超收全留政策,對下劃重點企業稅收地方所得超基數部分實行分檔分成,含城區域建安增值稅超基數部分縣與環峰鎮分成,引薦入園產業招商成果共享;鼓勵各鎮厚植稅源,激勵鎮級增強組織收入。
四是強化依法理財,解決執紀不嚴問題。推進國地稅部門深度合作,加強縣、鎮兩級稅源聯合管控,依法征管,應收盡收;嚴禁鎮級自行出臺優惠政策,杜絕縣域內企業在稅收上相互競爭;加強鎮級財政性資金監管,全面規范津補貼發放;嚴格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禁鎮級新增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