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管理,強化對公務接待支出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提高公務接待的透明度和真實性,從源頭上構建防止奢侈浪費的長效機制,吉安縣制定出臺了《吉安縣公務消費網絡監管公務接待監管制度》,采取五項措施力促全縣公務接待“全程留痕、陽光運行”。
一是堅持嚴格審批制度。公務消費單位要建立公務接待事前申報、審批制度,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嚴格執行年度部門預算編列的公務接待經費預算,不得超預算開支公務接待費。
二是堅持務實節儉原則。公務接待必須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的原則,不得安排在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才能出入的會所或不向公眾開放、只對少數人開放的餐飲服務、休閑娛樂、美容健身場所;不得安排在由私人住宅等改造而成的向特定對象提供餐飲、娛樂服務等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隱蔽場所。嚴格執行“同城不公款吃請,公務接待以當地家常菜為主,不上高檔菜肴和高檔酒水,不派發香煙,不進各種娛樂場所活動,不接受或贈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貴重禮品”等有關規定。
三是堅持限額控制標準。接待對象應先按規定標準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的,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嚴格進行上限控制,即省部級干部及隨行人員180元/人.餐、廳局級干部及隨行人員150元/人.餐、處級干部及隨行人員130元/人.餐、科級以下干部100元/人.餐。
四是堅持公務卡結算制度。公務接待強制采用公務卡方式結算,做到次清日結,不掛賬、不賒賬、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五是堅持“三單合一“報賬制度。單位公務接待消費原則上安排在單位內部食堂或注冊商家消費,報賬時必須同時出具消費支出明細賬單、發票、銀行轉賬支付憑證,且“三單時間、金額合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方可報賬,確保公務接待支出陽光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