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攻堅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是黨對人民群眾莊嚴的承諾。南昌市財政局把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當前重要工作,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以貧困村為重點,以貧困戶為精準幫扶對象,大力推進中央“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決策部署,全力支持扶貧開發工作,扎實推進精準扶貧和精準脫貧工作,為南昌市實現在全省率先全面脫貧和率先全面小康的“兩個率先”目標奠定了良好的財力保障。
一、精準施策,加大資金保障力度
公共財政是脫貧攻堅的“助推劑”,要啃下貧困“硬骨頭”,必須充分發揮財政投入在扶貧開發中的重要作用。盡管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南昌財政依然采取多種舉措,不斷加大對扶貧工作的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財政投入。不斷優化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持續構建與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精準扶貧開發相適應的財政扶貧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確保政府扶貧投入力度和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2016年全市共投入社會資金和財政資金達3.91億元。
二是拓寬籌資渠道。統籌扶貧資金、扶貧項目、扶貧資源、扶貧政策,捆綁使用,聚焦投向貧困地區、貧困群體;撬動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大力支持金融扶貧、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引導社會力量投入脫貧攻堅;優化資源配置,支持健康脫貧、基礎設施建設脫貧、社保兜底脫貧,激活貧困地區內生動力,促進實現自我脫貧。
三是整合扶貧資金。強化縣級統籌,以扶貧規劃和重大扶貧項目為平臺,以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為引導,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向扶貧村傾斜。簡化財政資金撥付流程,將扶貧資金項目審批權原則下放到縣,縣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扶貧項目。
二、精準發力,全力支持脫貧攻堅
對財政來說,精準扶貧就是要將財政資金用到真正貧困人口身上,將財政政策落到真貧的根子上,做到既“輸血”更“造血”,既摘“窮帽”更拔“窮根”。
一是教育扶貧。不斷加大對貧困地區教育的財政扶持力度,積極資助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在校生,完善貧困村教育設施,提升貧困學生教育水平,保障貧困地區學生就近公平享受優質教育資源。2016年,累計投入財政資金6280萬元用于免除貧困學生學雜費;累計投入財政資金2011萬元,用于發放貧困生高考政府補助;累計投入財政資金1246萬元,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幫助農村貧困家庭幼兒接受學前教育;累計投入財政資金2262萬元,用于農村貧困地區薄弱學校改造和校舍維修。
二是項目扶貧。以貧困村組水、電、路、校為重點,積極發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粘合劑的作用,整合多方資源,切實做好扶貧村道路、水利設施、生產生活用電和村莊環境整治及公共事業建設等項目推進。逐年增加產業扶貧投入力度,創新扶貧產業獎補辦法,積極引導扶貧村結合本地特色資源、傳統技術、農民意愿和市場需求,調整產業結構,培育壯大收益好、見效快,特別是貧困農戶有能力參與的,可持續發展的扶貧主導產業。2016年市本級投入425萬元對有產業發展愿望的貧困戶給予技術培訓指導和政策資金支持,經過多年的扶持,目前南昌市每個貧困村至少擁有一個扶貧產業發展項目。
三是光伏扶貧。按照《南昌市光伏扶貧工程實施方案》的要求,大力發展光伏扶貧產業,市本級計劃投入6400萬元,為全市2000戶“三無” (即:無勞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貧困戶和80個扶貧村分別安裝3千瓦光伏戶站和30千瓦的村站,預計項目建成后,受益年限20年以上,一個村站能為所在貧困村每年增加3萬元以上、一個戶站能為“三無”貧困戶每戶年增收3000元以上收入。
四是醫療扶貧。對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實現貧困人口參保率達100%;全力推行貧困人口重大疾病商業補充保險,逐步提高給貧困戶造成較大醫療負擔的慢性疾病費用報銷比例;加大農村貧困殘疾人員康復服務,逐步擴大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2016年全市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參保人口中困難人群繳費補助合計4600余萬元。
五是兜底扶貧。積極籌措資金對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加大政策性保障兜底力度。市財政局會同市人社局加大臨時救助制度在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落實力度,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水平,改善供養條件。加快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引導農村貧困人口積極參保續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2016年,農村低保補助標準從280元/月(3360元/年)提升到310元/月(3720元/年),全市對農村低保補助合計3452萬元。
六是黨建扶貧。我市在全省率先為80個扶貧村派駐了第一書記脫產進村,第一書記任駐村所在鄉鎮黨委委員。為保證第一書記能夠更好地推動扶貧工作,確保駐村幫扶工作順利開展,市財政統一為下派扶貧的第一書記安排專項扶貧資金。此外,2016年撥付140萬元專項資金(其中市本級84萬),用于56個破舊村級活動場所的維修改造,解決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資金,夯實基層黨建設工作基礎。
三、精準見效,加強資金監督管理
為扎實推進我市扶貧攻堅工作,市財政積極完善管理制度,開展專項檢查,狠抓績效評價,確保扶貧專項資金安全、有序、有效的使用。
一是強化資金管理。2016年7月出臺《南昌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使用范圍,申報和審批、資金管理和使用、監督檢查等做了詳細規定,明確指出財政專項資金實行誰申報、誰負責和報賬制管理、分賬核算。同時,全面推行扶貧資金公示公告制度,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年度使用計劃、支持的項目內容和資金額度主動進行公告、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二是開展專項檢查。堅持“以查促糾、懲教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監督檢查,通過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扶貧政策執行中打折扣、搞變通問題,緊盯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問題,切實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精準監督確保精準扶貧;切實查清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和監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及時加以修訂和完善,深入分析問題產生根源,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建立健全扶貧資金管理長效機制。同時,積極探索引入第三方獨立監督,引導貧困人口主動參與監督,構建多元化資金監管機制。督促鄉鎮財政部門發揮就近監督優勢和作用,加強對扶貧資金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
三是狠抓績效評價。加強對扶貧開發資金的績效評價,并將其納入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在資金申請階段,督促項目單位做好前期的調研工作,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目標,注重目標的可行性,并根據實際情況,分期分段申報資金,避免資金出現滯留;在資金使用階段,加強項目績效監控,確保項目按時進行,以便資金及時撥付;在項目竣工后,對項目開展事后績效評價,以便查找問題,總結經驗,增強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和績效意識。同時,對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確保財政涉農扶貧資金安全使用,發揮最大的資金績效,以促進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完成。
2016年,全市貧困人口由4.65萬人減少到2.38萬人,貧困發生率由1.8%下降至0.95%,貧困村由80個減少到49個,貧困發生率穩定在2%以下,年度脫貧攻堅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