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屬國家扶貧工作重點縣,為充分發揮各類涉農資金在精準扶貧中的集聚效應,加快脫貧攻堅進程,2016年以來,該縣以全縣所有貧困村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如期脫貧為目標,出臺《沅陵縣整合涉農資金用于精準扶貧實施細則》,整合涉農資金用于精準扶貧,構建結構合理、投向科學、管理規范、績效明顯的扶貧資金使用管理機制。
一、堅持依法依規,明確整合資金投向。按照“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原則,結合全縣“十三五”規劃和脫貧攻堅工作規劃,將中央、省、市各級統籌整合用于精準扶貧的資金以及縣直相關部門管理的投向類同、目標接近、可用于扶貧開發的各類資金進行統籌整合,合理匹配,集中投入,精準發力,科學合理安排用于全縣精準扶貧領域,重點瞄準貧困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與脫貧任務緊密掛鉤。有效解決了貧困鄉村生產、生活和發展的瓶頸問題。2016年全縣共整合涉農資金11038萬元,重點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農田水利建設、兌現農業獎補、支持貧困村集體經濟和教育發展,有力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貧困人口收入水平,加快了脫貧攻堅進程。
二、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安排扶貧項目。一是明確項目內容。縣扶貧攻堅領導小組根據精準扶貧年度任務,緊緊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和“五個一批”統籌安排整合資金扶貧項目。二是嚴格項目申報。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由各鄉鎮及縣直相關部門對本區域本行業申報的項目進行考察論證、匯總、審核,統一以文件形式提出申請,報縣整合辦,縣整合辦根據全縣扶貧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要求,按照“輕重緩急、好中選優、統籌安排”的原則對各單位上報的項目進行匯總歸類,建立項目庫,由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聯席會議對項目進行初議、篩選,擬定本年度擬實施項目方案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三是合理確定項目。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整合辦上報的本年度擬建項目方案及專家評審意見,對項目進行審定,最終確定本年度擬建項目方案,并在政府網站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堅持依法監管,著力提高資金效益。一是強化項目監督。在項目申報、評審、審核、下達、實施、竣工驗收等階段,以適當方式公示項目有關情況,接受群眾監督;擬建項目實施方案批準后,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招投標及投資評審等相關規定程序確定施工單位;項目建設竣工后,由縣涉農資金整合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同項目主管單位負責組織項目驗收,并將項目檔案和驗收結果上報縣涉農資金整合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縣財政、扶貧及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定量、定性指標對項目建設的效果、效率、效益進行評估。績效評估不合格的,取消項目實施單位下一年度項目申報資格。二是強化資金監管。縣財政局把納入統籌整合使用范圍的財政涉農資金統一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由相關業務股室根據縣整合辦批復文件按項目實施及驗收進度撥付項目資金。鄉鎮和項目主管單位(或項目實施單位)設立專賬管理,專項核算,專人負責,嚴格財務制度進行會計核算,規范整合資金用途,確保專款專用。紀檢監察、審計和財政監督部門對精準扶貧整合資金項目進行跟蹤監督,及時糾正和依法處理違規違紀問題,確保整合資金安全、規范、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