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財政廳聯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下發《山東省會計系列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價標準條件(試行)》,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精神,加強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服務全省經濟社會事業發展。
我省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采取面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考察申報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注重業績和成果。在滿足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參評人員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后,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并需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學術水平和工作業績。在工作經歷方面,需在縣以上企事業單位中擔任總會計師等職務累計滿5年,或者擔任會計主管累計滿7年;或在會計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中介業務10年以上,并作為注冊會計師或持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專職執業5年以上。在學術水平方面,需公開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財務會計類論文2篇以上或撰寫財務會計類書籍1部以上等,或作為省、部級會計專業課題或研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在工作業績和成果方面需在市級以上范圍起引領和示范作用,得到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可或市級以上財政部門推廣。在破格申報方面,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以來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會計人員可不受學歷(學位)、資歷、工作經歷的限制,破格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