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財政局印發《亳州市預決算公開操作實施辦法》,積極落實預算法要求,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打造陽光財政、透明財政。
一是明確公開原則和基本要求。《辦法》明確堅持全面公開、明確責任、促進改革、同步推進的原則,要求預決算信息要及時公開、內容準確、形式規范、方便社會監督。
二是明確預決算公開職責分工。《辦法》明確財政部門負責政府預決算信息公開,預算部門負責本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財政部門和預算部門應當明確預決算公開內部職能分開,落實預決算公開工作牽頭機構、配合機構,健全預決算公開工作崗責體系,推進預決算有序公開。
三是明確公開時間和公開內容。《辦法》明確政府預決算應當在人代會或常務委員會批準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部門預決算應當在財政部門批復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預決算應公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四本預算;部門預決算應公開部門收支總體情況和財政撥款收支情況,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基本支出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三公”經費分項目公開。
四是明確公開方式和公開管理。《辦法》明確自2017年起,財政部門在政府門戶網站設立預決算公開統一平臺(或專欄),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在平臺(或專欄)上集中公開。《辦法》要求,財政部門和預算部門要夯實預決算管理基礎,規范預決算公開格式,統一預決算公開口徑,保障預決算公開工作有序有效。部門預決算信息公開情況納入財政工作考核范圍,對未按規定公開的,依法追究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