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格執行制度。嚴格執行各類相應涉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制度性文件,嚴格遵循項目資金申報、撥付、報賬等相關流程,強化“專人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原則,確保“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
二是嚴格資料核查。重點嚴格核查項目批復及資金文件、設計及實施方案、施工圖紙及項目預算書、評審及政府采購資料、項目招投標、竣工驗收資料、財務核算資料等,確保資料完整真實、程序合法合規。
三是嚴格財務管理。嚴格財務專項核算及資金專戶管理,審核財務票據和資金支出。購置大宗建筑材料及設備不允許代開發票,1千元以上的項目支出必須實行銀行轉賬,工程承包款項直接支付給合同承包單位,不準轉入個人賬戶等。
四是嚴格依法處理。加強涉農項目資金專項核查,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