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醫療救助范圍、病種有待擴展,救助資金少、救助標準低,人員和經費沒有保障等問題,瑞金市采取四項措施,改進城鄉醫療救助工作。
加大投入,合理確定,適當擴大救助對象范圍。市政府每年根據財政收入增長比例,增加相應資金投入,根據財力負擔狀況,合理確定應納入救助范圍的對象標準,使更多的困難人群受益,造福社會。
加大力度,多管齊下,提高對困難人群的醫療救助水平。重視減輕特殊困難人群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地方財力和救助資金的總量,適時調整重點救助對象救助起付線、救助比例和封頂線標準。對于一些特大重病救助對象經集體研究后不設封頂線,最大限度地將資金救助困難群眾。
根據救助對象病種、病情、家庭貧困程度實行醫前、醫中、二次救助。確保醫療救助資金盡早、及時用到最急需救助的群眾身上。對重癥慢性病的可救助病種進一步明確,制定出統一的可救助病種,基層容易操作。
年初下達全年醫療救助資金指標,根據資金總量確定救助方法、標準,使醫療救助工作有目標、有步驟地實施。
加大宣傳力度,把政策交給老百姓。通過全方位多層次地宣傳城鄉醫療救助對象的條件以及政策、范圍,使廣大群眾了解城鄉醫療救助的申請和審批程序以及所需材料等,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讓這項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的困難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