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預算管理。更加注重優化結構、用好增量、激活存量,著力改變支出項目只增不減的固化格局。合理安排扶貧、農業、教育、社保、醫療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支出。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確保比上年只減不增。推行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制度,促進預算執行規范。
二是調整優化支出結構。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把“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作為財政支出安排的第一遵循,及時調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離休人員離休費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該花的錢要花好,不該花的一分也不能花。
三是強化財稅監督。建立健全事前審核、事中監控審查、事后評價的監督機制,綜合運用政府采購、投資評審、國庫集中支付、非稅票據源頭管控等多種手段,積極構建財政大監督格局。適時開展非稅收收入、惠農資金、扶貧資金、會計信息質量、小金庫專項檢查。加強對重點工程、專項資金、民生領域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每一筆錢都用到該用的地方、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