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樟樹市財政局按照財政“大監督”機制建設要求,從完善制度體系、提升監督效能、突出動態跟蹤,全面推進和深化財政監督長效管理機制建設,在“政府采購、投資評審、資產管理、內部監督”四個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政府采購成效顯。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規范采購行為,創新政府采購方式,全面實行電子化采購,確保政府采購的公平、公正、公開。2016年政府采購規模83436.16萬元(含政府工程項目金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0061.43萬元(其中:貨物類8628.39萬元、服務類6168.69萬元、工程類45264.35萬元),節約資金23374.73萬元,資金節支率28.02%。
二是投資評審成效顯。嚴格基建項目資金審核,對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建設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樟樹市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全程參與工程預算和招標、工程施工過程管理、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和工程決算。2016年編制審核工程項目55個,編制審核決算42467萬元,核減金額8599萬元,核減率20.25%。審核工程預算時主要對材料價格、單價組成、套用定額子目、費率等方面進行審核,發現問題后要求預算單位進行調整;審核工程決算時主要是對中介機構審核的決算進行復核,出現爭議時與業主、施工單位和中介機構進行溝通協調。對降低基建成本、堵塞基建工程項目過程中不良行為起到重要作用,為該市的基本建設節約大量資金。
三是資產管理成效顯。制定《樟樹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管理辦法》,參與國有、集體企業改制,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理清收,摸清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家底,夯實了國有資產管理基礎,健全了資產管理體制和監督機制。截止2015年12月31日,該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額為22.13億元,其中: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總額5.48億元,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總額16.65億元。
四是內部監督成效顯。全面推進“賬戶資金運行管理系統”、“國庫動態監控系統”和“財政資金監管系統”建設,全市158個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財務資金在財政大平臺中實行集中收付、核算,確保用款計劃申請、審核和資金申請、審核、撥付等全部在網上操作,全面實現網上運行、網上管理。同時,通過進一步加大對單位賬戶的管理,并結合小金庫清理工作,撤消了市直單位實有資金賬戶,使納入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單位只有一個財政零余額賬戶,所有資金全部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從源頭上杜絕了“小金庫”的發生。2016年通過國庫集中支付資金24.3億。積極推進“鄉財市(縣)代管”大平臺軟硬件建設,加強鄉鎮資金監管,對鄉鎮報賬資金進行嚴格審核把關,通過大平臺辦理鄉鎮(街道)資金直接支付9807筆,資金達23.4億元。對鄉鎮財政所、局機關各科室及下屬單位進行內部審計,規范各類財政性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確保財政干部和財政資金“兩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