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鹽城市財政結合深化財政改革的新要求,積極探索績效評價工作的有效途徑,初步建立了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實施單位有機結合的績效評價管理機制。去年,組織23個預算部門和單位,對上年市級預算安排的60個項目資金開展自評價工作,對18個重點項目資金委托第三方開展財政再評價工作,涉及資金預算13.24億元,占市財政對外公布專項資金項目清單總額的93%,第三方評價面達到部門自評價的30%。
為保證財政資金第三方績效評價質量,鹽城市財政突出績效評價為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的關鍵環(huán)節(jié),重抓了以下幾個節(jié)點:一是抓選項。2016年市財政以預算重點項目為抓手,與財政業(yè)務處室和預算部門共同篩選績效評價項目,突出社會關注、領導重視等重點領域,確保績效評價項目計劃體現(xiàn)預算管理和預算控制要求;二是抓組織。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第三方績效評價機構,在項目委托方面,強化對被委托方的專業(yè)能力考察,確保績效評價機構有相稱的績效評價業(yè)務能力;三抓過程控制。對2016年開展的績效評價項目,主動跟進評價現(xiàn)場,精準把脈項目承擔單位或資金使用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績效管理問題,加強溝通協(xié)調,分析現(xiàn)狀與原因;四抓評審。對第三方機構提交的項目績效評價方案逐一過堂,組織專家對評價指標體系論證,提高評價指標的客觀性、科學性、相關性。強化對第三方評價報告進行綜合評審,總結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有效地提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水平;五抓反饋和評價結果應用。及時將評價報告提出的評價意見逐一反饋項目主管部門,重大項目采取當面交流,聽取意見。通過評價結果反饋,增強了績效評價結果應用能力,部分主管部門如民政、發(fā)改等部門改進了資金考核和管理方式,完善了資金管理制度。
創(chuàng)新績效評價新機制,有效保證了績效評價的整體工作質量,促進財政部門有效履行預算管理職能,樹立“誰支出誰負責”和“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績效理念,構建了財政資金分配和管理的倒逼、問責機制,有力提升了主管部門在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過程中的主體責任意識。目前,在評價工作機制中,相關指標設置及指標權重的設置、定性指標的計分等還有待進一步完善。為此,鹽城市財政將對指標體系設置的論證和具體實施方案的制定,通過不斷論證、修改,充實完善評價指標庫,為進一步健全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