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的積極爭取下,近日,財政部將福建省列入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省份,并下達我省2017年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補助經費2億元。
根據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政策要求,將重點探索推進四個方面工作:
一是探索以資源有效利用為主要內容的實現形式。支持村集體領辦土地股份合作社,明確合作社管理和運行機制,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特色農林業、品牌農業和生態循環農業。
二是探索以提供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實現形式。支持村集體創辦農業生產經營合作社、勞務合作社等服務實體;完善農產品營銷體系,發展農村電子商務;促進農業與旅游、文化產業的深度融合。
三是探索以物業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實現形式。鼓勵村集體量力而行建設物業項目,發展物業經濟,盤活村集體閑置不動產,開展租賃經營。
四是探索以混合經營為主要內容的實現形式。鼓勵村集體以集體資產資源參股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經營穩健的工商企業,探索設立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金。各試點縣(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按照村集體土地產權歸屬層級,以村小組(或自然村)為試點單元,每個試點縣(市)至少選擇10個以上的行政村,重點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