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票據管理,發揮“以票控收”機制作用。嚴格執行票據準購證制度,按照“分次限量、核舊領新”和票款同步的原則,嚴把票據發放關口,確保票款收入全額上繳財政。落實票據年檢制度,將票據使用管理與非稅收繳管理有機結合,強化“以票控收”作用。要發揮非稅票據“以票控費、以票控收”的源頭控管功能,嚴把非稅票據發放和核銷兩個關口,制定票據繳銷異常情況登記報告制度,發現票據使用不合規異常情況,及時登記并報告處理。
切實加強非稅收入資金管理。進一步加強非稅收入會計核算工作,及時與銀行、與執收單位對賬,對待查收入及時處理;加強非稅收入入庫管理,嚴格按規定及時劃解。
加強監督檢查,維護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嚴肅性。認真落實有關規定,按照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安排,對部分重點單位、重點項目開展收入稽查,確保各項制度規定在征收環節得到嚴格落實。注重部門間的協同配合,將非稅稽查與收費年審、財政重點項目監督和審計監督有機結合,切實增強監督和整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