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內黨辦發〔2016〕8號)精神,自治區財政積極籌措資金66,078萬元,其中中央補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55,578萬元,自治區統籌專項資金10,500萬元,充分發揮公共財政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中的支撐作用,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
一是著力發揮盟市在體系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充分考慮盟市國土面積、所轄旗縣數量、人口及公共文化投入情況等因素,撥付資金25,603萬元,由盟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用于擬支持的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強化績效考評結果運用,撥付績效獎勵資金8003萬元,由盟市自行分配用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撥付籠式足球獎勵資金3000萬元,支持部分盟市繼續用于籠式足球投入。撥付資金750萬元,支持包頭市建設國家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烏蘭浩特市、烏海市實施公共文化服務示范項目。
二是著力加強農村牧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撥付資金11,172萬元,對全區11,172個行政村的文化設施維護、農家書屋出版物補充更新,開展電影公益放映、文藝演出等文體活動的支出進行補助,每個行政村補助1萬元,保障了農村牧區公共文化活動持續開展。實施行政嘎查村農民體育健身工程,撥付資金975萬元,由自治區體育局統一招標采購配發設備。
三是著力加快貧困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撥付資金2532萬元,按照每村2萬元標準,對1266個國家級貧困旗縣嘎查村的文化活動室設備購置進行補助。撥付資金1024萬元,為16支烏蘭牧騎配備流動舞臺車,為16個旗縣配備流動文化車,支持開展流動文化服務。撥付資金598萬元,支持31個國家級貧困旗縣文化部門對所屬的332個蘇木鄉鎮開展送戲下鄉活動,按照每個鄉鎮每年配送6場演出,每場演出補助3000元標準進行補助。
四是著力保障文化單位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能力。撥付資金11,633萬元,主要支持縣級及以上文化單位的維修改造和設備購置,更好地為群眾提供豐富優質的公益文化產品和服務。撥付資金308萬元,支持內蒙古圖書館實施少數民族語言資源建設。
五是著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務現代傳播能力。撥付資金8518萬元,實施中央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工程,加強廣播電視臺、發射臺(站)、監測臺(站)和地面數字電視覆蓋建設,進一步提高傳輸質量,努力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廣播村村響。下撥資金1166萬元,實施廣播電視戶戶通工程,按每戶100元標準,對直播衛星設備購置進行補助,計劃補助116,598戶。撥付資金706萬元,實施百縣萬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示范工程,按照每個行政嘎查村2萬元標準,對353個示范村廣播器材購置進行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