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臺了“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制度。印發了“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機制和隨機抽查工作細則,規定財政局在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實施財政執法檢查時,采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并及時公開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確保財政檢查的客觀、公正、透明。
二是制定了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按照《預算法》《會計法》《政府采購法》《資產評估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單位權力責任清單,將財政收入、支出、會計管理、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票據管理和農業綜合開發檢查7項內容作為抽查監督事項,明確了其法律依據和抽查方式等內容。
三是建立了統一的隨機檢查信息平臺。包括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等。檢查對象名錄庫依據監管對象的變動情況,實施動態調整。執法檢查人員為財政部門正式在編的工作人員。開展財政執法檢查前,各抽查主體通過隨機抽查信息平臺的隨機抽查功能,隨機確定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隨機抽取過程全程記錄,實現責任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