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強化落實“兩個責任”,嚴格執行“六項紀律”,南漳縣財政局按照《湖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小金庫”專項整治的通知》(鄂財監發【2016】31號)文件精神,認真開展“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區)財政所、局屬各單位(科室)高度重視,把專項整治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進一步強化責任,精心部署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有關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是嚴肅執紀問責。縣財政局認真開展重點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要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對在重點抽查或巡視、審計監督中發現設立“小金庫”的,一律嚴肅追責、從重處理。對嚴重違法亂紀的,如抵制檢查、頂風違紀、轉移資金,要嚴肅處理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充分發揮警示與威懾作用。
三是構建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牢牢抓緊財經制度的籠子,著力構建“小金庫”監管長效機制。把預算防控、資產管控、賬戶監管、信息公開和承諾考核等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落到實處,建立全方位的財政監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