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東省財政不斷探索創新,完善機制,制定出臺了涵蓋評審專家管理、抽取、使用、監督等方面的制度規范,通過全面梳理、清理整頓、定向征集、規范抽取、用管回避、強制評價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形成了能進能出、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目前,山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共有評審專家9500余人,覆蓋1500多個專業。
一是加強源頭管理。按照“統一條件、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專家入庫管理。在專家征集入庫和信息維護方面,省、市財政部門均嚴格審核專家的基本條件和專業情況,并通過“信用中國”等渠道查詢嚴查專家的信用信息,對存在行賄、受賄、欺詐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嚴禁納入評審專家庫。同時,分析專業、區域等分布情況,開展定向征集和補充工作,促進專家庫結構更加均衡。
二是規范抽取使用管理。按照“隨機抽取、管用分離”的原則,規范評審專家的抽取使用。開發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管理系統,實現系統隨機抽取、自動語音通知、名單加密保存、抽用全程留痕,為實現公正評審提供了基礎保障。同時,在使用管理方面,將采購代理機構(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人員和政府采購監管人員納入回避范圍,避免了相關人員因身份交叉重疊、責任含糊不清而影響評審的公平與公正。
三是強化培訓管理。按照“分級組織、形式靈活”的思路,實施培訓管理。增強市級責任,分區域組織開展評審專家培訓;豐富培訓形式,通過現場集中培訓、短信平臺推送等多種形式開展培訓活動,提升評審專家的法規政策、職業道德和評審實務水平。積極引導評審專家守法守紀保底線,有規有矩保道義,誠信誠實保良心,進一步牢固“守法、守德、守紀、守信”意識,不斷提升評審能力和業務素質。
四是嚴格出庫管理。按照“行為掛鉤、動態淘汰”的原則,在前期開展清理整頓的基礎上,將處理處罰和評審表現與出庫掛鉤,對于在評審活動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和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評審專家,一律清理出庫,凈化專家隊伍。
五是加強信息化保障管理。按照“流程科學、管理有效”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全省評審專家庫系統,將專家管理制度規定、服務措施等嵌入其中,對存在違規抽取、逾期評價等情形的代理機構系統自動鎖定,待糾正處理后才能重新使用專家庫,極大規范了代理機構行為;對存在違紀等不良行為以及評價較差的評審專家,系統可予以實時警示,并根據預設的條件,視情節輕重,自動暫停其抽取資格甚至解聘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