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稅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預算法》也對非稅收入的管理和執收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加強非稅收入征繳管理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規范政府收支行為、健全公共財政職能等具有重要意義。近期,重慶專員辦針對非稅收入收繳情況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剖析原因,建議通過“三個轉變”強化非稅收入征繳管理。
一、被動征收向主動征收轉變
面對經濟進入“新常態”,以資源開采、粗加工、銷售為主的企業,近年來承受較大的壓力,經營較為困難,資產負債率不理想,執收部門并未提前做出應對措施,未能及時將辦理緩繳等程序告知企業,導致大量企業違規欠繳,催繳未果,嚴重影響征收質量。對此,執收部門的主動服務意識需加強,可通過定期召開與征收企業的聯席會議,及時發布執收政策,有效采集執收信息,實現對執收基礎工作質量的高效反饋,進一步限制執收領導干部的自由裁量權,“以公開促建設”,“以公開促管理”,持續優化非稅征收管理程序。
二、基礎薄弱向夯實內控轉變
執收部門的基礎臺賬不完善,說明基礎工作的不牢靠,反映出執收部門的內部控制意識還未有效建立,通過程序控制風險的意識不強,不但不能滿足執收的需要,更不能實現對行政風險的管控,給執收工作埋下隱患。為此,執收單位應建立健全各項非稅收入的臺賬,財務部門要建立相應、完整的財務備查賬,做到有計劃、有報表、有匯總,通過合理細化執收業務崗位,規范執收流程,采取授權控制、崗位牽制、動態監管等手段,實現對《預算法》等法規的嚴格落實,規避征管中出現的內部、外部風險,落實人民、法律賦予的職責,杜絕各類執收風險。
三、違規征收向依法征收轉變
受地方本位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影響,與中央和地方共享分成的非稅收入相比,地方執收部門更重視對地方獨享的非稅收入的征繳工作,造成部分中央非稅收入流失。執收部門應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治意識,嚴格履行國家法定職責,規范執收工作,實現對執收程序的嚴格控制和完善管理,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