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問題導向,拓寬問題線索來源渠道。一方面深入基層查找,采取進村入戶走訪、查看賬務、暗訪檢查、點穴抽查、設立群眾舉辦信箱等方式,對事關扶貧的重點領域、重要部門、關鍵崗位進行全程監督。另一方面針對群眾身邊扶貧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以問題為導向,大力開展專項治理,致力于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專項解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超前防范。一方面完善扶貧資金管理制度,明確權限、規范程序,解決履職不到位、程序不規范、行政亂作為等問題,做到行為規范、監督有效、運行有序。另一方面細化操作辦法,加大公開公示力度,實施流程管理,全程跟蹤監督,建立權力分解和實時監控機制,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此外,從建立健全財經制度、紀律制度等工作制度方面入手,提高基層黨員干部的規矩意識、紀律意識和底線意識,全面規范各類扶貧資金的合規合理使用。
三是建立“常態化”“全覆蓋”“無死角”的監督體系監管體系。一是對相關主管部門在新的扶貧資金運行機制下應該承擔的管理職責進行梳理調整,改變過去管理重心上“重申報審批、輕后續監管”的現象。二是通過自糾自查和外部監督形成合力,推動扶貧領域信息公開,讓扶貧資金在公眾的聚光燈下運行,讓任何暗箱操作都難以遁形,完善扶貧資金鏈條上各個環節的無死角監管。三是從項目申報、審批備案、資金報賬、進度報量、完工驗收全過程的信息記錄,做到精準監管、動態監管,從扶貧項目確定、扶貧資金流向等都要向社會交底,保證每個項目、每筆資金都有跟蹤監督,消除扶貧資金各環節的“盲區”。
四是加大查處力度,嚴肅問責追究強度。一是嚴格落實新出臺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強化責任追究,嚴肅問責,切實承擔整治和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問題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二是追查案件辦理,重點抽查線索處置是否及時規范,問題整改是否到位等。在巡查中就問題線索不發現、不查處以及隱瞞不報、虛報漏報等頂風違紀行為將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三是注重查辦典型案件。在開展好扶貧專項資金檢查工作的基礎上,持續發力,對扶貧領域的違規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嚴肅問責,并適時對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曝光。
五是強化評價問效,推動績效評價在扶貧資金是運用。一是完善評價指標和方法,將扶貧資金全部納入評價范圍,以便更加全面、完整地評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二是將評價結果科學、透明地用于專項資金分配和考核問責中,避免績效評價為評而評,真正發揮其規范效應和震懾作用。三是將績效評價理念貫穿扶貧資金項目運行的全過程,運用在項目績效目標審定、績效運行過程監控等各個方面,實現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從“支出型管理”到“績效型管理”的飛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