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中山市按照國家、省關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戰略部署,積極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工作,建立中山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工作聯系會議制度,定期反饋工作,協調工作推進。市財政局牽頭制定了《中山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劃(2016-2018年)》和督查工作方案,通過一攬子政策措施,釋放“暖企”信號,幫助企業降本、增效、提質,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嚴格落實國家全面清理規范涉企收費措施,穩妥推進部分國家規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省級及以下收入減免工作。加快實施我市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從今年4月1日起免征省定11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編制了《中山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了91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做大做強中介超市。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推動企業投資項目“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改革,深入推進“三集中一分開”改革,優化審批流程。
二是降低人工成本。合理調節最低工資標準增長。加強公共就業服務,統籌推進解決就業難和招工難題。1-6月共舉辦8場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吸引526家企業參加,提供各類就業職位約700個,人才需求約10000人。提升企業勞動力技能水平,支持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政策,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補貼。
三是降低稅負成本。全面落實“營改增”試點工作,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涉及納稅人約5.8萬戶,上半年因此減輕企業稅負成本約2.4億元。認真貫徹落實降低制造業增值稅稅負、小微企業一攬子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等政策,通過加強宣傳、培訓輔導、優化納稅服務等措施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四是降低社會保險費成本。優化社保險種結構,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從今年3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單位費率從1%下調至0.8%。工傷保險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制定實施八類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政策,適當下調部分行業的工傷保險費。從今年7月1日起,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從20%降低至12%,繳存基數上限從月平均工資的5倍降低到3倍,引導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狀況在5%-12%之間自行確定合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五是降低企業財務成本。減輕企業融資成本,用好15億元的企業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幫助企業解決“過橋融資”難題。截至2016年6月底,已使用融資專項扶持資金幫助331家企業辦理“過橋融資”業務約69億元,幫助企業減少財務成本約10380萬元。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運用地方政府置換債券和政策性產業扶持資金減輕企業債務成本及資金壓力,用好15億元市級產業扶持資金及16億元省級產業扶持資金。
六是降低電力等生產要素成本。貫徹省有關部署,隨省同步調整銷售電價。自2016年1月1日和6月1日起分別降低工商業用戶電價0.58分/度和1.68分/度。推動電力直接交易并加快電力市場建設,降低要素成本。目前已有緯創資通、格蘭仕等9家企業為省直接交易準入電力大用戶,另有明陽瑞華能源、永安電力和長青配售電公司具備參與廣東電力市場交易資格。根據市供電局統計,2016年1-5月中山電力大用戶直購電電量2.59億度,節約電用成本376.1萬元。
七是降低物流成本。支持物流行業技術創新,推進物流標準化試點,推動取消普通公路車輛通行費。根據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將于2016年12月31日24時起停止征收年票、取消高速代收次票,調整我市車輛通行費收費模式。
八是健全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推進價格機制改革;健全市場價格行為。出臺《中山市收費單位收費情況報告制度》,要求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實施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收費單位,及時報送其所涉收費變化情況,加強收費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