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不斷提高行政決策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水平,沭陽縣出臺《關于實施“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意見》,意見主要從四個方面明確實施意見。
一明確了“三重一大”決策的基本原則。辦法明確規定了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廉潔務實、堅持責任追究等四項原則。
二明確了“三重一大”事項的主要范圍。主要包括重大決策事項、重要干部任免獎懲、重大項目安排事項、大額資金使用事項。
三明確了“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了重大決策實施和重大項目安排的基本程序、重要干部任免獎懲的基本程序和大額資金使用的基本程序。
四明確了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重點強調了凡領導干部在任期內發生應當追究責任的行為,不論職務和崗位發生何種變化,都應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