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困難群眾生活若突遭變故、陷入窘境該怎么辦?沭陽財政在服務“救急難”工作中,以解決群眾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困難問題為宗旨,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方針,成績斐然。
一是開發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陽光救助平臺。縣成立陽光救助服務中心,人社、殘聯、教育等8個部門掛牌成立社會救助分中心,鄉鎮(場、街道)成立陽光救助服務中心,村居(社區)成立陽光救助服務工作站,設立社會救助服務窗口,統一受理,全面落實幫扶救助對象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強“陽光救助”服務平臺信息化建設,實現縣、鄉、村三級聯網,建立信息公開、資源共享、對象銜接、政策互動的工作機制。納入服務平臺管理的各有關單位,對照政策,對各類特殊困難群體進行全面排查清理,確保應該救助的對象得到及時有效救助。建立救助對象實時進入和正常退出機制,確保救助資金發揮最大效益。
二是整合救助資源。將分散在區民政、教育、殘聯等8個有救助項目部門的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自然災害救助、慈善救助、扶貧助學、就業援助、困難職工救助、扶貧救助、孤兒救助、春蕾資助、殘疾人“兩項補貼”和教育補貼、共青團“圓夢行動”等12大類、21項33條救助政策,按照救助項目名稱、救助對象條件、救助標準等內容進行匯總,全部納入陽光救助平臺,及時、不重復實施救助。
三是實現科學化、精細化、專業化、規范化的“陽光救助”資金管理模式。首先建立完善的預算保障體系。財政預算足額安排應政府承擔的救助資金,加大整合與“陽光救助”有關的專項資金的力度,科學制定資金撥付流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其次完善“陽光救助”資金投入方式,鼓勵社會熱心人士參與,多渠道籌集資金。再次加強“陽光救助”資金支出公示制度。建立縣鄉村三級公示制度,重大救助支出在電視和網站等媒體公示。最后強化“陽光救助”資金監督檢查。縣財政局對項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督檢查。
今年1-11月,已通過“陽光救助”平臺發放城鄉低保資金25903萬元,發放城鄉醫療救助金3049萬元,發放臨時救助資金446萬元,尊老金2177萬元,發放農村五保供養經費1759萬元,發放孤兒救助金1394萬元,城市“三無”老人供養經費25萬元,發放優撫資金8628萬元,發放1-6級傷殘軍人醫藥費275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