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樂安縣出臺了統籌整合財政涉農扶貧資金實施辦法。該辦法進一步完善了財政涉農資金管理使用機制,促“零錢”化“整錢”,用于打好脫貧攻堅戰,爭取早日“脫帽”。
按照“統籌整合涉農資金實施扶貧十大工程”資金用途指向性的原則,對目標接近、投向類同、管理方式相近的專項資金進行統籌整合。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樂安縣扶貧目標,樂安縣確定了2016年整合資金范圍為:中央資金20項、省資金16項、市資金3項和縣資金5項財政涉農資金,預計整合資金總額35027億元投入用于全縣十大扶貧工程,截止2016年12月16日,實際整合到位扶貧資金(含縣本級)26998萬元,其中:產業發展扶貧工程3120萬元、就業扶貧工程100萬元、易地搬遷扶貧工程3706萬元、村莊整治工程6000萬元、危舊房改造工程274萬元、基礎設施建設扶貧工程8472萬元,生態保護扶貧工程364萬元、社會保障扶貧工程600萬元、健康扶貧工程2098萬元、教育扶貧工程2264萬元。
涉農資金整合構建了“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充分利用省政府賦予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的自主權,更高效管好用好各類財政涉農資金,確保打贏脫貧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