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調整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辦法,依據《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條例》相關規定,結合我盟實際情況,實行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即:2016年1月1日以后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標準和比例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執行;2016年1月1日以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原標準和比例繳費的,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建立個人帳戶。截至11月底,盟本級已有1700人按照此辦法進行繳費。
二是擴大個人帳戶資金使用范圍,對我盟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資金使用范圍進行調整,個人帳戶資金在原有使用范圍的基礎上,可進一步用于繳納或抵頂本人職工醫療保險費。此外,經本人授權,參保人員個人帳戶資金也可用于繳納或抵頂其親屬職工醫療保險費。
三是簡化轉診轉院相關審批手續,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由審批制度改為登記備案制度,需轉外就醫的參保職工,在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后即可轉往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職工轉外就醫原則上轉往上一級醫療機構就醫,北京地區由原來的24家定點醫療機構擴大到48家,至此北京地區的三甲醫院全部納入我盟轉診轉院定點醫療機構范圍。
四是積極推進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草擬了《全盟基本醫療保險總額控制實施方案》,與錫盟醫院達成總額控制協議。積極推行單病種結算,選擇了20個易操作的病種進行試點。
五是啟動盟本級機關和事業單位醫療補助。從今年1月1日起,凡在醫療補助范圍內的盟本級參保人員,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支后,自付部分超過5000元以上的費用由醫療補助經費按以下標準給予補助:普通在職和退休人員補助80%;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和退休人員補助85%;副盟級以上在職和退休人員補助90%。醫療補助待遇支付采取年度報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