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市在編制2017年預算工作的同時,從四個方面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一是進一步加大預算統籌力度。取消城市維護建設稅、排污費、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價款等專項收入專款專用的規定,對相關領域支出統籌安排保障,建立將政府性基金預算中應統籌使用的資金列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機制。在2016年國有資本收益上繳預算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上繳比例。
二是進一步完善預算公開機制。2017年,在預算公開范圍全覆蓋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將基本支出按功能和經濟分類同步公開,對專項資金實行制度辦法、申報流程、評審公示、分配結果、績效評價等全過程公開,以及將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政府債務、重大資產購置處置、政府采購、績效評價等向社會公開。
三是進一步推進績效管理全覆蓋。市直預算單位對預算安排的所有項目支出均要報送績效目標,并確保目標明確、具體、可衡量。同時,預算單位要開展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對所有市級專項資金開展單位自評。財政部門進一步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上年度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編制的重要參考。
四是進一步優化部門預算管理。完善部門預算系統功能,由單機版改成網絡版,增加模塊共享人社部門的單位人員基本信息結果,規范和加強預算單位人員經費的審核管理。編制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對應納入市本級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的預算支出實現,明確規定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