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年延安市政協委員在四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落實延安市特殊教育教職工特教津貼”的議案,延安市財政局以市政府辦印發的《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工作方案的通知》為依據,會同延安市人社局研究,報市政府同意,決定“從2015年1月起,將從事特殊教育的教職工特教津貼提高到其基本工資的50%”。
據調查,延安市共四所公辦特教學校,教職工特教津貼按政策執行的是基本工資的15%。其中延安市聾啞學校由于計算基數較大,實際執行的是基本工資的16.5%;洛川縣特教學校是按調資前基本工資的15%執行,宜川縣兒童育智學校按基本工資的15%執行,延長縣聾兒語訓學校因無學生暫不執行。
鑒于延安市特殊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及參照其他地市的做法,經延安市人社部門與財政部門研究,報政府同意將延安市從事特殊教育的教職工特教津貼提高到基本工資的50%。
延安市財政局按照政府批示,認真進行測算,同時進行預算指標追加,及時下達預算,于11月對市聾啞學校的教職工特殊津貼發放執行到位。延安市財政對市聾啞學校的特殊教育津貼的及時發放,穩定了教師隊伍,保障了特殊教育的健康發展,為延安市特殊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