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財政局積極實行收費清理改革,以落實“放管服”改革政策。
一是及時轉發上級部門的政策文件,包括取消、停征、免征、減征部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及降低收費標準等,并在中國常熟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間,常熟市共取消2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1項政府性基金,暫停1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2項政府性基金,免征3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5項政府性基金,降低1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1項政府性基金標準,擴大1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2項政府性基金的免征范圍。
二是及時公布收費目錄清單。根據上級財政部門公布的清單,結合當年收費政策調整和常熟市實際情況,于7月發布了《常熟市政府性基金目錄》、《常熟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和《常熟市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同時在“中國常熟”和財政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三是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的時間節點執行。一方面對照上級收費政策調整文件,梳理涉及我市的收費項目,通知相關執收單位遵照執行;另一方面及時在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系統中更新收費項目庫,凡是不納入項目庫的,執收單位無法聯網收取,從源頭上保證了收費全部按照目錄清單。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對于文件下發時間晚于執行時間的,通過電話督辦、實地檢查等方式,督促已收取的資金及時辦理退還,確保收費清理改革落實到位。